【藥品名稱】: 雷米普利片 |
【商品名稱】: 瑞泰 |
【藥品規格】: 2.5mg/片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雷米普利。化學名稱:(2s,3as,6as)-1-{ (s)-2-{ [(s)-1-(乙氧羰基)-3-苯丙基]氨基}丙醯基}-八氫環戊並[b]吡咯-2-羧酸。 |
【適應症狀】: 本品適用於原發性高血壓;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後出現的輕到中度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 1.給藥劑量 雷米普利治療初期,尤其是伴有鹽和/或體液流失患者(如嘔吐/腹瀉,利尿治療),心衰患者(尤其是心肌梗死後),或嚴重高血壓患者,可能會產生血壓過度降低現象。如果可能,開始用雷米普利治療前,應糾正鹽和/或體液流失,減少或停止現正在使用的利尿劑至少2-3天(在心衰患者,必須權衡容量負荷過重的風險)。這些患者的治療應當以最低單劑量開始,早晨服用1. 25mg雷米普利。首劑後,每當雷米普利和/或利尿劑劑量增加時,這些患者應給予醫療監護至少8小時,以免發生難以控制的低血壓反應。 老年患者(大於65歲)對ACE抑制劑的反應較年輕人明顯,因此老年患者和具有血壓大幅度降低可能存在危險的患者(如冠狀血管或者腦血供血管狹窄患者),應考慮採用低起始劑量(每日1. 25mg雷米普利)。 患有惡性高血壓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後)採用本品治療時應住院。 除非另有醫囑,以下劑量推薦適用於腎功能正常的患者: 原發性高血壓患者:起始劑量一般為2. 5mg雷米普利晨服,如果該劑量血壓不能恢復正常,可增加至每天5mg。增加劑量時應至少有2周的間隔時間。維持劑量一般為每日2. 5-5mg,最大劑量每日10mg。如果5mg雷米普利的降壓效果不理想,應考慮合用利尿劑等。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最初用藥量為每日一次,每次1. 25mg。根據病人的反應,劑量可以增加。如增加劑量,建議間隔1至2周後將劑量加倍,如果每日需服2. 5mg或更大劑量,可以一次服用或分兩次服用。每日允許最大服用量為10mg。急性心肌梗死後(2-9天)輕到中度心衰(NYHA II和III)患者:雷米普利的劑量調整隻能在住院的情況下對血流動力學穩定的患者進行。必須非常嚴密監測合併應用抗高血壓藥的患者,以免血壓過度降低。起始劑量常為雷米普利2. 5mg早晚各服一次。如果該起始劑量患者不能耐受(如血壓過低),應採用1. 25mg,早晚各服一次。隨後根據患者的情況劑量可增加。間隔1-2天劑量可加倍,至最大每日劑量雷米普利10mg,早晚各服5mg。 2.給藥方法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響,可在飯前?飯中或者飯後用足量液體送服。急性心肌梗死後,心衰患者開始時應當特定地服每日劑量,早晚2次分服,其他情況每日劑量可以早上一次服用。對急性心肌梗死後出現心衰的患者,應在梗死後2-9日內服用本品。建議服用本品至少15個月。 |
【不良反應】: 可能會出現頭暈,伴注意力不集中,疲乏、虛弱、肝、腎功能損害。面板髮紅伴有灼熱感、瘙癢、蕁麻疹、其它面板或粘膜疹,結膜炎,有時大量脫髮,雷諾現象可能突發或加重,很少出現血管神經性水腫。病人可發生刺激性乾咳。消化道不良反應,如口渴、口腔炎、便秘、腹瀉、噁心及嘔吐、胃痛、上腹不適。血象可能出現變化。 |
【藥品禁忌】: 有血管神經性水腫病史的患者,雙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且伴腎動脈狹窄患者,左心室血液輸入或輸出減少,低血壓或迴圈狀況不穩定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婦女。 |
【注意事項】: 嚴重、惡性高血壓、伴有嚴重的心力衰竭、已有或可能發展為液體或鹽缺乏、已使用利尿劑的患者慎用。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J20040094 |
【生產企業】: Aventis Pharma S.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