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狀】: 內分泌疾病如非化膿性甲狀腺炎。風溼性和膠原性疾病,如創傷後骨關節炎,滑膜炎,類風溼性關節炎,急性或亞急性滑囊炎,上髁炎,急性非特異性腱鞘炎,急性痛風性關節炎,牛皮癬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幼年型類風溼性關節炎。選擇性地用於紅斑狼瘡和風溼性心肌炎的病情惡化期或作維持用藥。面板病 :天皰瘡,嚴重的多形性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性皰瘡樣皮炎,嚴重的脂溢性皮炎及牛皮癬。常用治療方法不能控制的嚴重過敏性疾病,如支氣管哮喘,接觸性皮炎,特異性皮炎,季節性頑固性過敏性鼻炎。嚴重影響眼睛的慢性過敏或炎症變化,如眼帶狀皰疹,虹膜炎,虹膜睫狀體炎,脈絡膜視網膜炎,彌散性後葡萄膜炎和脈絡膜炎,視神經炎,交感性眼炎,前房的炎症。胃腸道疾病如潰瘍性結腸炎和節段性腸炎的病危患者。呼吸道疾病如症狀型的類肉瘤,鈹中毒,吸入性肺炎。血液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姑息治療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兒童急性白血病。對無尿毒症的特發性或紅斑狼瘡性腎病綜合徵,作為利尿或緩解蛋白尿的治療。關節內,滑囊內和腱鞘內注射 作為以下疾病的短期輔助治療 :骨關節炎的滑膜炎,類風溼性關節炎,急性或亞急性滑囊炎,急性痛風性關節炎,上髁炎,急性非特異性腱鞘炎,創傷後骨關節炎。 |
【注意事項】: 逐漸降低使用劑量,可使因藥物引起的繼發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的發生率降低,這種功能不全,在停藥後仍可持續數月之久,因而當病人處於應激狀態時,如 :創傷、外科手術或嚴重的不適時,須立即恢復激素的使用。本藥在甲狀腺功能減退或肝硬化的患者中有強化作用。眼球單純皰疹的患者使用本藥時須極為謹慎,可能引起角膜穿孔。使用本藥時可能出現精神症狀,如欣快、失眠、情緒不穩定、人格改變和嚴重的憂鬱,甚至明顯的精神症狀,已存在的情緒不穩定和精神病傾向,均可因使用本藥而惡化。阿司匹林與本藥聯合使用於凝血酶原缺乏症的患者時須極為謹慎。以下患者慎用本藥 :有可能存在,即將發生的穿孔、膿腫或其它化膿性感染、非特異性潰瘍性結腸炎,憩室病,剛作過腸吻合術,活動性或潛伏性胃潰瘍,慢性腎炎,腎功能不全,高血壓,骨質疏鬆症,急性腎小球腎炎,牛痘,水痘,對抗菌素耐藥的感染,糖尿病,充血性心力衰竭,有血栓形成傾向,血栓性靜脈炎,驚厥,轉移性癌腫和重症肌無力。長期在成長中的嬰兒和兒童身上須仔細觀察。本藥必須在嚴密的臨床觀察下使用,可引起血壓升高,水鈉瀦留和鉀、鈣的排洩增加。故須注意限制鈉鹽和補充鉀。有腎臟過濾功能問題的腎臟疾病患者,有可能出現水腫。持續治療可引起體重減輕,有時尚會出現負氮平衡,骨骼肌耗損和無力,因而必須提供豐富的蛋白質。存在感染時,需協同使用抗菌素。本藥可掩蓋感染的症狀及促使感染擴散,因此接受本藥治療的患者,必須注意繼發的感染,一旦發現感染,必須立即採取有效的抗感染治療措施。可引起胃酸增多或潰瘍,可服用制酸藥或抗潰瘍病藥作為預防。在停用本藥後仍須繼續觀察患者的情況以防復發。關節內注射除區域性作用外,亦會有全身的作用。如不慎將本藥注入關節外的軟組織裡,可引起全身作用。關節內用藥者,在症狀得到改善後,不要過度使用該關節,以免加重損害。不穩定的關節不應注射,反覆多次做關節內注射,可能會影響關節的穩定性。化膿性關節炎應停用本藥,並立即使用抗菌素直至感染症狀完全消失後7-10天。對曾有過感染的關節當避免作區域性注射。用藥須知必須遵守嚴格的無菌操作,使用前應將瓶子振搖,以使成一均勻之懸浮液,不得作靜脈或皮下用藥,在抽藥液前,必須檢查懸浮液有否結塊或顆粒存在(聚集現象)。聚集現象系因受凍所致,必須棄用。抽吸後必須即時注射,以免藥物在針管內沉集。作為全身性治療,應予深臀部肌肉注射,成人所使用的注射針最短鬚達1.5英寸,肥胖患者則需更長的注射針。每次注射均須更換注射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