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丙硫異煙胺腸溶片 |
【商品名稱】: 丙硫異煙胺腸溶片 |
【藥品規格】: 0.1g。 |
【藥品成分】: 主要成份丙硫異煙胺。 |
【適應症狀】: 本品僅對分枝桿菌有效,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結核病經一線藥物(如鏈黴素、異煙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療無效者。 |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口服,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一次25omg,一日2~3次。 2. 小兒常用量: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一次按體重口服4~5mg/kg,一日3次。 |
【不良反應】: 1. 發生率較高者有:精神憂鬱(中樞神經系統毒性)。
2. 發生率較少者有:步態不穩或麻木,針刺感,燒灼感,手足疼痛(周圍神經炎),精神錯亂或其他精神改變(中樞神經系統毒性),眼或面板黃染(黃疸,肝炎)。
3. 發生率極少者有:視力模糊或視力減退,合併或不合並眼痛(視神經炎),月經失調或怕冷,性慾減退(男子),面板幹而粗糙,甲狀腺功能減退,關節疼痛,僵直腫脹。
4. 如持續發生以下情況者應予注意:腹瀉,唾液增多,流口水,食慾減退,口中金屬味,噁心,口痛,胃痛,胃部不適,嘔吐(胃腸道紊亂,中樞神經系統毒性),眩暈(包括從臥位或坐位起身時),嗜睡,軟弱(中樞神經系統毒性)。 |
【藥品禁忌】: 對本品成分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 交叉過敏,患者對異煙肼、吡嗪醯胺、煙酸或其他化學結構相近的藥物過敏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2. 對診斷的干擾:可使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測定值增高。
3. 有下列情況時慎用:糖尿病、嚴重肝功能減退。
4. 治療期間須進行檢驗:
(1) 用藥前和療程中每2~4周測定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但上述試驗值增高不一定預示發生臨床肝炎,並可能在繼續治療過程中恢復。
(2) 眼部檢查,如治療過程中出現視力減退或其他視神經炎症狀時應立即進行眼部檢查,並定期複查。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1022339 |
【生產企業】: 瀋陽紅旗製藥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