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

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的說明書

【藥品名稱】: 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
【商品名稱】: 力洛
【藥品規格】: 2mg*7片
【藥品成分】: 活性成份:琥珀酸普蘆卡必利
【適應症狀】: 用於治療成年女性患者中透過輕瀉劑難以充分緩解的慢性便秘症狀。
【用法用量】: 用法 :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時間服用,餐前餐後均可。 1.成人 :每日1次,每次2 mg。 2.老年患者(>65歲) :起始劑量為每日1次,每次1 mg,如有需要,可增加至每日1次,每次2 mg。 3.兒童及青少年 :不建議兒童及小於18歲的青少年使用本品。 4.腎功能障礙患者 :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GFR<30 mL/min/1.73 m2)的劑量為每日1次,每次1 mg。輕到中度腎功能障礙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5.肝功能障礙患者 :嚴重肝功能障礙患者(Child-PughC級)的劑量為每日1次,每次1 mg。輕到中度肝功能障礙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6.考慮到本品促動力的特有作用機制,其每日劑量超過2 mg時,可能不會增加療效。 7.如本品治療4周後無效,應該對患者進行重新評估,並重新考慮繼續治療是否有益。 8.本品在長達3個月的雙盲安慰劑對照研究中證明具有良好療效。若延長療程,應定期評估患者是否獲益。
【不良反應】: 最常報告的與藥物治療相關的不良反應為頭痛及胃腸道症狀(腹瀉、腹痛或噁心),各自的發生率約為20%。這些不良反應大多發生在治療初期。通常在繼續用藥數日後可消失。其他不良反應偶有報告。大多數不良反應均為輕至中度。
【藥品禁忌】: 1.對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 2.腎功能障礙需要透析的患者。 3.由於腸壁結構性或功能性異常引起的腸穿孔或梗阻、閉塞性腸梗阻、嚴重腸道炎性疾病,如克羅恩氏病、潰瘍性結腸炎和中毒性巨結腸/巨直腸的患者。 4.近期接受過腸部手術的患者。
【注意事項】: 1.使用本品治療之前,需要徹底瞭解患者病史及檢查情況,以排除繼發性原因導致的便秘,並確定患者在至少6個月時間內使用輕瀉劑而無法達到充分緩解。 2.雖然輕瀉劑在關鍵性臨床試驗中被用作臨時急救緩解性用藥,但尚未評估本品聯合輕瀉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本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療中得到證明。尚未評估本品用於存在繼發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內分泌疾病、代謝性疾病和神經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議這些患者使用本品。尚未證實本品對藥物相關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於阿片類藥物導致的繼發原因的便秘,因此不建議此類患者使用本品。 4.腎臟排洩是本品清除的主要途徑。建議嚴重腎功能障礙患者的給藥劑量降為1 mg。 5.未對本品在患有嚴重及臨床不穩定的伴隨疾病的患者(如肝臟、心血管或肺臟疾病、神經或精神疾病、癌症或AIDS及其他內分泌疾病)進行研究。當向這些患者處方本品時,應該謹慎。應特別慎用於有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血管病病史的患者。 6.如果患者用藥期間出現心悸,應予以適當處理。 7.使用本品時,如發生嚴重腹瀉,口服避孕藥的效果可能會降低,建議採取其它避孕方法,以預防可能發生的口服避孕失敗。 8.肝功能障礙不太可能對本品的代謝及暴露量產生有臨床意義的影響。尚無輕、中或重度肝功能障礙患者的臨床資料,因此建議嚴重肝功能障礙患者的給藥劑量降為1 mg。 9.片劑中含乳糖一水合物。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見遺傳性疾病的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10.正在服用已知可引起QTc延長的藥物治療的患者應慎用本品。 11.尚未進行本品對駕駛及操控機器能力影響的研究。使用本品,特別是在用藥第1天,可引起頭暈和疲乏,可能對駕駛及操控機器產生影響。 12.未觀察到本品與食物的相互作用。
【批准文號】: 註冊證號H20120564
【生產企業】: Janssen Cilag S.p.A.
補充糾錯
上一個藥品: 狼瘡丸
下一個藥品: 琥珀酸普蘆卡必利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