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利福平膠丸 |
【商品名稱】: 利福平膠丸 |
【藥品規格】: 90mg |
【藥品成分】: 利福平。化學名稱:3-[[(4-甲基-1-哌嗪基)亞氨基]甲基]- 利福黴素。 |
【適應症狀】: 適用於結核性腦膜炎,肺結核。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6粒,一日1~2次或遵醫囑。 |
【不良反應】: 1.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噁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腸道反應,發生率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週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復,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制屬過敏反應。
4.少數病例有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反應、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
【藥品禁忌】: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嚴重肝功能不全、膽道阻塞患者禁用。
3.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4.嬰幼兒禁用。 |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干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鹼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徵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癥系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洩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癒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昀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1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洩物均可顯橘紅色。間質性腎炎的可能。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15021191 |
【生產企業】: 內蒙古佳合藥業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