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甲氧沙林溶液 |
【商品名稱】: 甲氧沙林溶液 |
【藥品規格】: 1%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甲氧沙林。 |
【適應症狀】: 本品用於銀屑病及白癜風等。 |
【用法用量】: 外用:|1.1%8-MOP溶液用於牛皮癬;0.1%MOP溶液用於白癜風,患處塗擦1―2小時後,用長波紫外線照射患處。照射時光距為10~30cm,照射30分鐘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個療程為1個月。治癒後,每週或隔週照射1次以鞏固療效。如未治癒應繼續治療。如兩個療程結束,皮損仍無明顯消退,可停止治療。治癒後如有復發,重複治療仍然有效。|2.全身性或彌散性患者除用藥方法同上外,需在醫生指導下用黑光機照射治療。|3.侷限性白癜風或初起的白癜風患者患處塗擦藥液後,應照射紫外線。 |
【不良反應】: 配合長波紫外線照射後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紅斑,常在照射24~28小時出現;面板色素沉著,瘙癢。若照射劑量過大或時間過長,照射部位面板上可出現紅腫、水皰、疼痛、脫屑,如有紅腫、水皰等可暫時停用,待恢復後再用。 |
【藥品禁忌】: 1.12歲以下兒童、年老體弱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嚴重肝病患者禁用。|4.白內障或其他晶體疾病患者禁用。|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紅斑狼瘡、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著色性幹皮病等患者禁用。|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有面板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線或細胞毒治療及有胃腸道疾病者應慎用。|2.照射紫外線時及照射後8小時內應戴墨鏡,並用黑布覆蓋正常面板。|3.治療期間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無花果?香菜?芥菜?胡蘿蔔?芹菜等。|4.治療期間應戒酒,不宜吃過於腥辣食物。|5.治療銀屑病,需8~10次治療後出現較明顯療效。治療白癜風則療效出現更慢。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50021840 |
【生產企業】: 重慶華邦製藥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