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去羥肌苷顆粒 |
【商品名稱】: 哈特 |
【藥品規格】: 50mg |
【藥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去羥肌苷,其化學名稱為2",3"-雙脫氧肌苷。 |
【適應症狀】: 本品與其他抗病毒藥物聯合使用,用於治療Ⅰ型HI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用法用量】: 1.本品應在餐前至少30分鐘給藥,或在用餐2小時以後,空腹服用,將本品置於少量水中,攪拌均勻後服下,本品適用於兒童患者,由於劑量的原因,不適於成人使用。兒童患者的推薦劑量為120mg/m2,每日兩次。每日一次治療方案尚未資料。 2.劑量調整:一旦出現胰腺炎的臨床徵兆和實驗室檢查異常,患者應即刻暫緩用藥並確定是否發生胰腺炎,胰腺炎被確診後,應停止使用。 3.若患者出現外周神經病變的症狀,待中毒症狀消退後,患者仍能耐受減量的本品治療,重複使用後,若再出現外周神經病變,應考慮完全停止本品治療。 4.鑑於在兒童患者中,尿液排洩也是消除去羥肌苷的主要途徑,若兒童患者腎功能損害,其去羥肌苷的清除率也將隨之而改變,雖然還沒有實驗資料表明這類患者用藥劑量需調整,仍可考慮減少劑量或加長用藥間隔。 |
【不良反應】: 1.胰腺炎:無論是否接受過治療,也無論免疫抑制的程度,單獨使用或者合用本品,均會產生致命或非致命的胰腺炎,若懷疑患者患有胰腺炎,應暫停使用。一旦確定有胰腺炎,應停止使用。合用司他夫定的患者,無論是否同時合用羥基脲,發生胰腺炎的可能性較大。
2.乳酸性酸中毒和脂肪變性重度肝腫大。
3.視網膜改變和視神經炎:在成人和兒童患者,均有視網膜改變和視神經炎的發生,服用本品的患者應定期接受視網膜檢查。
4.全身性反應:脫髮、過敏性樣反應、無力、疼痛、寒顫和發燒。
5.消化系統:厭食、消化不良和腹脹。
6.外分泌腺:涎腺炎、腮腺腫大、口乾和眼乾。
7.造血系統:貧血、白細胞缺乏症和血小板缺乏症。
8.代謝:糖尿病、低血糖和高血糖。
9.肌肉骨骼系統:肌肉疼痛(伴有或不伴有肌酸磷酸酶的升高)、引起腎功能衰竭而需血液透析的橫紋肌溶解。關節痛和肌肉病變。 |
【藥品禁忌】: 對去羥肌苷和其他配方成分有明顯過敏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項】: 1.外周神經病變:本品治療,可出現外周神經病變,表現為手足麻木刺痛。HIV感染的晚期患者、有神經病史同時使用如司他夫定等神經毒性藥物的患者,較易發生外周神經病變。
2.本品應在用餐30分鐘以前,或在用餐2小時以後,空腹服用。
3.腎功能損害患者:腎功能損害患者(肌酐清除率<60mL/分鐘),因藥物的清除率降低,較易發生毒性反應。這些患者服用本品的劑量需減少。本品含鎂離子,若長期使用,會加重患者的鎂負荷。
4.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的減退是否影響去羥肌苷的藥物代謝動力學,現還未明確,因此,這些患者服用本品時,需明確觀察其毒性。
5.高尿酸血癥患者:本品與無症狀高尿酸血癥相關。若不能降低血中尿酸濃度,必須暫停使用本品。
6.單獨使用或聯合使用本品均會發生嚴重的胰腺炎,甚至會導致死亡。
7.本品可導致外周神經病變,外周神經病變主要表現為手足麻木刺痛。應瞭解HIV感染的晚期、有神經病變病史的患者,較易發生外周神經病變。一旦有此毒性發生,需改變本品劑量或停止使用。
8.本品與其他有相似毒性的藥物合用時,其不良反應比單用更易發生。這些患者需密切觀察。
9.在服用某些藥物或其他物質時,包括飲酒都可能增加本品的毒性,應謹慎。
10.本品不能治癒HIV感染,他們仍會患HIV感染引起的疾病,如機會致病菌感染。患者在使用本品時,仍需看醫生。另外,服用本品不能防止HIV透過性接觸或血傳染。目前,本品治療的長期效果不明。 |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874 |
【生產企業】: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