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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的說明書

【藥品名稱】: 注射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
【商品名稱】: 注射用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
【藥品規格】: 0.1g(按氫化可的松計)
【藥品成分】: 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 輔料:磷酸二氫鈉、磷酸氫二鈉、氧氧化鈉。
【適應症狀】: 本品用於搶救危重病人如中毒性感染、過敏性休克、嚴重的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結締組織病、嚴重的支氣管哮喘等過敏性疾病,並可用於預防和治療移植物急性排斥反應。
【用法用量】: 臨用前,用生理氯化鈉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釋後使用。 1.靜脈注射:用於治療成人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及垂體前葉功能減退危象,嚴重過敏反應,哮喘持續狀態、休克,每次遊離型100mg或氫化可的松琥珀酸鈉135mg靜脈滴注,可用至每日300mg,療程不超過3~5日。 2.軟組織或關節腔內注射:用於治療類風溼性關節炎、骨關節炎、腱鞘炎、肌腱勞損等。關節腔內注射,每次1~2ml (25mg/ml);鞘內注射每次1ml。 3.肌內注射:一日50~100mg,分四次注射。
【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在應用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無明顯不良反應,不良反應多發生在應用藥理劑量時,而且與療程. 劑量. 用藥種類. 用法及給藥途徑等有密切關係。常見不良反應有以下幾類:1. 長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醫源性庫欣綜合徵面容和體態,體重增加,下肢浮腫,紫紋,易出血傾向,創口癒合不良,痤瘡,月經紊亂,肱或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骨質疏鬆或骨折(包括脊椎壓縮性骨折,長骨病理性骨折),肌無力,肌萎縮,低血鉀綜合徵,胃腸道刺激(噁心,嘔吐),胰腺炎,消化性潰瘍或穿孔,兒童生長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內障,良性顱內壓升高綜合徵,糖耐量減退和糖尿病加重。2. 患者可出現精神症狀:欣快感,激動,譫妄,不安,定向力障礙,也可表現為抑制。精神症狀尤易發生於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過精神不正常者。在用量達到每日40mg強的松或更多,用藥數日至二週即可出現。3. 併發感染為腎上腺皮質激素的主要不良反應。以真菌,結核菌,葡萄球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和各種皰疹病毒為主。多發生在中和或長和療法時,但也可在短期用大劑量後出現。4. 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受到抑制,為激素治療的重要併發症,其發生與製劑,劑量,療程等因素有關。5. 糖皮質激素停藥綜合徵可有以下各種不同情況: (1) 下丘腦-垂體-腎上腺功能減退引起的乏力,軟弱,噁心,嘔吐,血壓偏低,長程治療後此軸心功能的恢復一般需9~12個月,功能恢復的先後依次為:①下丘腦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素(CRF)分泌恢復並增多。②ACTH分泌恢復並高於正常,此時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分泌仍偏低。③氫皮質激素的基礎分泌恢復正常. 垂體ACTH的分泌由原來偏多而恢復正常。④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對應激的反應恢復正常。 (2) 停藥後原來疾病已被控制的症狀重新出現。為了避免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發生及原來疾病症狀的反跳,在長程激素治療後應緩慢的逐漸減量,並由原來的一日服用數次,改為每日上午服藥一次,或隔日上午服藥一次。 (3) 糖皮質激素停藥綜合徵。有時患者在停藥後出現頭暈,昏厥傾向,腹痛或背痛,低熱,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肌肉或關節疼痛,頭疼,乏力,軟弱,經仔細檢查如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來疾病的反跳,則可考慮為對糖皮質激素的依賴綜合徵。6. 靜脈迅速給予大劑量可能發生全身性的過敏反應,包括面部,鼻粘膜,眼瞼腫脹,蕁麻疹,氣短,胸悶,喘鳴。
【藥品禁忌】: 糖皮質激素禁忌症有:嚴重的精神病(過去或現在)和癲癇,活動性消化性潰瘍病,新近胃腸吻合手術,骨折,創傷修復期,角膜潰瘍,腎上腺皮質機能亢進症,高血壓,糖尿病,孕婦,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黴菌感染、較重的骨質疏鬆等。
【注意事項】: 1. 糖皮質激素感染:腎上腺皮質激素功能減退患者易發生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來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動起來,最常見者為結核感染復發。在某些感染時應用激素可減輕組織的破壞. 減少滲出. 減輕感染中毒症狀,但必須同時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療、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在短期用藥後,即應迅速減量. 停藥。2. 對診斷的干擾:(1) 糖皮質激素可使血糖. 血膽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鈉水平升高、使血鈣、血鉀下降。(2) 對外周血象的影響為淋巴細胞、真核細胞及嗜酸、嗜鹼細胞數下降,多核白細胞和血小板增加,後者也可下降。(3) 活性較強的糖皮質激素(如地塞米松)可使尿中17-羥皮質類固醇和17-酮類固醇下降。(4) 長期大劑量服用糖皮質激素可使面板試驗結果呈假陰性,如結核菌素試驗. 組織胞漿菌素試驗和過敏反應皮試等。(5) 還可使甲狀腺131I攝取率下降,減弱促甲狀腺激素(TSH)對TSH釋素(TRH)刺激的反應。使TRH興奮實驗結果呈假陽性。干擾促黃體生成素釋放素(LHRH)興奮試驗的結果。(6) 使同位素腦和骨顯象減弱或稀疏。3. 下列情況應慎用:心臟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緒不穩定和有精神病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損害、眼單純性皰疹、高脂蛋白血癥、高血壓、甲減(此時糖皮質激素作用增強)、重症肌無力、骨質疏鬆、胃潰瘍、胃炎或食管炎、腎功能損害或結石、結核病等。4. 隨訪檢查: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者,應定期檢查以下專案。(1) 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試驗,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傾向者。(2) 小兒應定期檢測生長和發育情況。(3) 眼科檢查,注意白內障. 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發生。(4) 血清電解質和大便隱血。(5) 高血壓和骨質疏鬆的檢查,尤以老年人為然。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84318
【生產企業】: 煙臺東誠北方製藥有限公司(國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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